
近日,大连市医保部门发布异地安置备案办理指南。长期在外地居住或由单位外派至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办理异地安置备案。备案完成后,参保人在安置地发生的门诊、住院就医费用,可享受与大连本地同等的医保统筹待遇。
指南中明确了四类备案适用对象及所需材料。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需提供异地户口本首页、本人常住人口登记页。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①职工医保退休人员或达到60周岁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异地定居的,需提供异地长期居住证明(房屋所有证明或居住证任选其一)。
②未成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随监护人长期异地居住的,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监护关系声明、监护人在当地参加职工医保的证明或已办理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凭证。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①确因工作需要由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半年以上的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办理,需提供异地工作证明材料 (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三选一)。
②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在职人员或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外出务工或就业创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需提供异地居住证。
4、自主择业军转参保人员
在异地工作或居住,需提供异地户口本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页、当地房屋所有证明、居住证三项材料中的任意一项。
指南中详细介绍备案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
①关注并登录“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服务大厅—我要办—异地就医备案—新增申报—选择安置区类型为“异地安置”—选定安置地城市—上传备案材料并提交,2个工作日后,可在同一平台查询审核结果;
②手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异地备案”—按提示办理,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补交材料。
线下办理:参保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及相关备案材料,前往我市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重要提示
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提交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办理承诺备案的参保人,需在6个月内补齐备案材料,逾期未补齐的,将撤销本次备案,且后续不再受理该参保人的承诺备案,同时扣减已享受的医保待遇差额。备案材料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提交:
①线上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备案记录—补充材料上传;
②线下办理:快递邮寄或医保经办窗口现场提交。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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